代理人的腐败风险
[2008-06-12 23:02:47 | by 李泽尧 ]
       代理人的腐败风险

       1代理人风险A=(腐败收益-项目收益×风险度)

       2当代理人因腐败所获得的收益大于项目正常运营所能获得的收益时,代理人必然腐败。

       3当委托人与代理人法制不到位的时候,代理人便必然会钻制度的漏洞。

       4当委托人与代理人缺少实时监控和筹码操控能力的时候,代理人就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5当代理人在每一个时间点上的腐败收益都小于委托人手上的可操控筹码值的时候,代理人便可能不得不放弃腐败。

       6当代理人在每一个被检查(被检讨)区间上的最大腐败收益均小于委托人手上的可操控筹码的时候,代理人便不必产生腐败之心,因为他的腐败行动将只是让他遭受损失而已。

       7当委托人将代理人置于瓜田李下之时,也就是让代理人经受良心道德和利益拉锯战之煎熬之时。

       8如果委托人的法制健全到让代理人永远没有瓜田李下的机会之时,也便是代理人清正廉洁之日。

       9思想工作会努力去让人们的思想向好、向上,法制的概念则是在行为上避免人们向下、向坏。

       10思想是让人应该怎样怎样,制度是让人不得不怎样怎样,这才是“革命的两手”。

——自李泽尧专著《有效管理十八项技能》                
  免费注册 获赠积分 立即学习 终身收益
网友评论
评论数据加载中....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评论内容:
讲师姓名: 李泽尧
人生格言:“你可以不必踏遍每一条河流,但你却不可以没有见过大海” ——摘自李泽尧专著《有效管理十八项技能》
搜索
最新日志 更多..
最新评论
链接
统计
访问次数:45341
日志数量:174
评论数量:16
留言数量:1
?